12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公開通報六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其中點名提到了貴州省政協(xié)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周建琨。
通報提到,2016年至2021年,周建琨在任畢節(jié)市委書記期間,搞“打卡式”“作秀式”調研,有時一天要調研十多個點,到調研點與基層干部握握手、說兩句話、拍幾張照后即離開,不深入群眾了解、解決實際困難。
在調研過程中挑剔吃住、專車開道,增加基層負擔。熱衷搞輿論造勢,支持他人寫書宣揚其“功績”,并安排財政資金購買該書,分發(fā)給干部學習。
周建琨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微信
2022年11月,時任貴州省政協(xié)副主席、黨組副書記周建琨被查。
2023年6月,周建琨被雙開。
通報提到:周建琨喪失理想信念,喪失人民立場,棄守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脫貧攻堅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貧項目謀取私利,嚴重損害黨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搞“七個有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大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熱衷搞輿論造勢,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guī)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大搞權力尋租和家族式腐敗,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3年11月23日,重慶檢察機關依法對周建琨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檢方稱:被告人周建琨利用擔任貴州省都勻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貴州省經(jīng)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貴州省安順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貴州省畢節(jié)市委書記,貴州省政協(xié)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每日經(jīng)濟新聞綜合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最高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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