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的中國華融資產(chǎn)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對被告人賴小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cái)產(chǎn);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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